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本机关于2025年3月起,对你单位代理我区2024年度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未按照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
2.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3.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
4.信用信息查询不规范;
5.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档案材料不齐全。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津财采【2019】26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