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的要求,对你单位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一、检查结论
1、政府采购文件中项目评分标准不量化。
2、采购文件内容编制欠规范。
3、代理协议内容不规范。
4、逾期退还保证金。
二、整改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16条、第34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5条、第78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整改,将整改结果(加盖公章)及相关复印件报送到武清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