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5〕1号)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对你单位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一、检查结论1.未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磋商保证金;2.磋商文件售价不合理;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相关规定。二、处理意见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