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津北财采结通〔2025〕2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6-01-06 00:00:00

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的要求,本机关于2025年4月30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度代理的河北区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逾期退还保证金。

2.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3.招标文件披露信息不全面。

4.采购信息公告编制不规范。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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