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3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6-01-08 00:00:00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财政检查结论

红桥财采结通〔20253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20253月至202512月,对你单位自20241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1.代理服务费未按照载明的收取方式及标准收取。

2.采购文件售价不合理。

3.未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要求。

4.采购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

5.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

6.组织评审过程不规范。

7.采购人代表授权书内容不完整。

8.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存在属于《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冀财采〔2024〕18号)中明确的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情形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6120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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