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红桥财采结通〔2025〕1号)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6-01-08 00:00:00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财政检查结论

红桥财采结通〔20251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11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20253月至202512月,对你单位自20241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1.保证金逾期退还

2.项目需求制定不合理。

3.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表述不清楚、不规范。

4.采购文件售价不合理。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存在《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冀财采〔2024〕18号)中明确的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情形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6120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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