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蓟财决〔2026〕2 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0号C1座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组织2025年度蓟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项目编号:ZJZC-2025-TJ-0020)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组织过程中未依法予以废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罚日期
2026年1月12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