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津财决〔2026〕3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爱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798HE7T
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六道3号星企一号园区研发楼二楼东侧-205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网信办2023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第9包(项目编号:FZK2023-4-161)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9100元(玖仟壹佰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6年1月12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