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津东财采罚决〔2026〕1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天津市嘉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市河东区毛条厂路2号瀛科大厦404-1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劳务派遣项目和天津市河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劳务派遣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1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处罚日期
2026年1月16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