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2025〕18号)
一、项目编号
ZCZB-2025-D-394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4-127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一凡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被投诉人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环路1200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回避《开标分项一览表》法定公示义务,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偷换“总预算”与“年度费用指标”概念、回避国有资金低效使用问题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无法证明评审委员会履行法定核查义务,评审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4:代理机构未披露评分依据,中标单位97.98分合理性缺乏支撑
投诉事项5:代理机构忽视中标单位支撑数据缺失问题,规避后期节能收益保障风险
投诉事项6:法规适用错误,回避答复义务
(二)审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能源托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ZB-2025-D-394)由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629.84752万元,于2025年9月17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天津华德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合同公告。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