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5〕6号)《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你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检查结论
1、成交公告未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未按规定组织评审工作(未宣读评审纪律、评审小组成员在评标期间使用手机、资格审查主体错误);
3、评审录像不完整;
4、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评审因素未量化、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标准不一致、采购文件中未列明项目所属类别)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有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整改,并于2026年2月13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