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CZB-2025-A-045
二、项目名称
智能电子黑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恒阳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航宇公寓1-3-802
被投诉人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被投诉人2: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项目需求书——技术需求参数直指希沃品牌。
投诉事项2:智能互动黑板支持网络共享功能,单根网线接入即可实现安卓系统和内置的电脑都可以上网。要求能安装运行校园现有云桌面系统桌面。云办公为锐捷品牌,每个教室配有一个机顶盒,属于瘦终端VDI,通过账号可以内网任何终端登录。这次电子黑板项目用于替代教室投影,并拆除教室机顶盒设备。为了方便教师继续应用办公室云电脑,要在电子黑板Windows系统下加装兼容锐捷云办公的插件,对于系统基本要求是能运行Windows有activeX插件。该数据虽追求设备精简,但忽视教学场景的复杂需求。
投诉事项 3:招标文件中明显存在前后不一致,评分不量化的情形。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聘请专家予以研判,认为招标文件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情况,规格参数中部分条件设置可能限制、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存在排他性。综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八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