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CZB-2025-A-045
二、项目名称
智能电子黑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南开区易唯胜电子产品销售中心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三潭路转角兴业数码广场三层C3040
被投诉人1: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被投诉人2: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7:招标文件中部分需求设置存在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属于变相以指定供应商作为了评审因素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聘请专家予以研判,认为招标文件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情况,规格参数中部分条件设置可能限制、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存在排他性。
综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八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