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厅局长 | 吴丽祥:用好财政“工具箱”,激活采购“政策源”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0日 发布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十四五”期间,天津财政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用一串亮眼数据,彰显着财政担当、传递着发展温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攀升,成功迈上2200亿元台阶,较“十三五”末年均增长2.9%,为城市发展筑牢财力根基;民生支出占比始终稳定在七成以上;政府采购累计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达1106.7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58.3%,助力中小企业通过“政采贷”实现融资22.57亿元,为市场主体注入活水。
天津财政迎难而上的奋进背后采取了哪些务实举措?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听她分享天津财政的实践与思考。
从“实验室”到“产业链”,财政全链条护航新质生产力
2025年是天津大事要事难事集中交织的一年,面对收支平衡压力与发展动力需求的双重考验,天津财政是如何破题的?吴丽祥代表告诉记者:“天津财政紧扣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多渠道盘活资源资产,既守住重点支出的‘底线’,也筑牢创新发展的‘支撑线’,用精准高效的财政举措,为新质生产力培育铺路搭桥,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如今,天津全市新增1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的“硬核力量”不断增强;669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落地,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产值一举突破1.4万亿元;43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2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肩前行,产业发展的“筋骨”愈发强健。这一切,都离不开天津财政对创新生态的精心浇灌与赋能。
“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关键要打通从‘实验室’到‘产业链’的转化通道,让科研成果开花结果。”吴丽祥代表介绍,天津财政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优势,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预留份额等政策工具,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政府采购政策对创新的带动作用。这些举措不仅推动了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天津重点产业链上的创新产品加速推广、迭代升级,更构建起了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实现了科技创新与产业焕新的深度融合,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财政动能。
从“整”到“治”,政府采购以监管效能换市场活力
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政府采购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2025年,天津全市政府采购预算402.9亿元,实际采购规模38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5%和2.1%,用规范高效的采购实践,串联起财政效能与市场活力。
政府采购既是规范财政支出的“紧箍咒”,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在打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方面,天津市财政局有哪些实践和成效?
“政府采购直接面向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好不好、服务优不优,企业最有发言权。”吴丽祥代表直言,天津财政始终坚持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导向、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标尺,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十四五”以来,天津财政持续发挥财会监督整治“利剑”作用,通过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提升监管效能,就是要以政府采购的“小切口”,撬动营商环境的“大提升”,让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涌流。
谈及具体实践,吴丽祥代表娓娓道来,核心就是实现从“集中整治”到“长效治理”的转变,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首先在检查整治上‘动真格’,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她介绍,天津市财政局统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突出问题、代理机构履职、预算单位执行情况等多个专项监督检查。仅2025年,就对111家代理机构、452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深度体检”,精准排查各类违规隐患;对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层层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十四五’时期,天津市级财政共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558件、作出行政处罚77件,实现复议诉讼零否决,用严格监管守住了公平公正的底线。”
监管不是“单打独斗”,协同发力才能形成实效。“我们着力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贯通协作机制,实现线索移送、案件查处联动。”吴丽祥代表表示,通过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生态。
监管提质的最终落脚点,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信心。“我们始终把公平竞争放在首位,建立妨碍公平竞争行为长效排查机制,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门槛和隐性壁垒,让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吴丽祥代表介绍,天津市财政局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理由等也纳入公开范围;针对低价恶性竞争难题,持续跟进试点开展情况、优化试点举措,破解行业痛点,让市场主体既能公平参与,也能良性发展。
展望“十五五”时期,吴丽祥代表充满信心:“政府采购的功能定位将进一步拓展升级,跳出传统的‘节资防腐’的采购管理范畴,向‘宏观调控’与‘产业引导’政策功能延伸,真正成为财政政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载体,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