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蓟财决〔2026〕3号)
一、项目编号
JZCG-ZX-20251203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洗衣房外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中山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杨津庄村8区93号2082号
被投诉人1: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住所: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18号
被投诉人2: 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相关供应商1:医管家(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公路与龙洲道交口西北侧
相关供应商2: 天津市普瑞蒂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110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非住宅用户服务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备真实性。
投诉事项二:液氧站工作人员需提供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备真实性,不属于供应商真实员工,或者投标文件未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应做废标处理。
(二)审查情况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